通讯员:陈奕桔报道 为加强八师石河子市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更好的推动师市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等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局将对师市各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河子镇卫生院)从事精神障碍诊疗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使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日常的精神障碍诊疗工作,方便基层患者就医,也为了固定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精神障碍诊疗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须参加师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的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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