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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团开展两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24-06-28 12:2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09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通讯员:陈奕桔报道 2016年两节期间。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八师石河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石食安委办电〔2015〕7号)文件精神要求,近日,一三三团卫生监督工作站在全团范围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全团各餐饮单位,以我团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食堂为主要检查对象,特别是节日期间承办婚丧宴、年夜饭等以包桌形式的餐饮单位,接待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及举办单位人员聚餐的集体用餐单位。

加强对大中型餐馆、集体用餐食堂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大中院校食堂的检查,严格检查相关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具清洗消毒及消毒剂使用情况以及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服务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自制糕点、果品、饮料及其他食品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监督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验货、登记记录、索证索票和食品留样等有关食品安全制度。

加大对大中型餐馆、集体用餐食堂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无证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查处。

对节日期间承办婚丧宴、年夜饭等以包桌形式的餐饮单位,接待团队宾馆饭店、农家乐及举办单位人员聚餐的集体用餐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承接聚餐的餐饮单位根据自身场所、设施、设备和加工能力,合理控制承接桌数、人数,落实登记备案和食品留样等安全措施,防止餐饮单位超负荷承办聚餐。

加大对未经检疫及肉制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采购的肉及肉制品须持检疫小票。白条鸡鸡腿上须有蓝色脚环,脚环上有检疫合格标识并附有检疫合格证明。进口肉制品应持有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且产品批号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相符。从外地进入本地市场的肉类及肉制品须持原产地的检疫合格标识和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经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肉及肉制品,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查处。

继续加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风险监测和追溯查源机制,监督餐饮加工严格落实不添加非食用物质,按规定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等要求。此次专项整治,我团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8户次,签订《石河子市2016年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申报及食品安全承诺表》51户,申报《石河子市2016年餐饮服务单位10桌以上聚餐申报及食品安全承诺表》6户,未发现任何违法行为,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食品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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