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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2024-06-28 12:3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1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处于食品产业链最末端的小吃店,已成为滋生“食品问题”的主要土壤。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35家涉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食药监局公布的名单中包括两家“周黑鸭”,分别是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和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周黑鸭”里居然查出了罂粟壳?品牌食品居然也不可靠?因“周黑鸭”是中国驰名商标,名单一经公布,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武汉周黑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安徽两家涉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的“周黑鸭”门店,与武汉周黑鸭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周黑鸭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长期坚持直营连锁,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安徽省开设周黑鸭门店。

从武汉周黑鸭的声明和媒体的调查来看,周黑鸭这回算是“躺枪”了。不过,餐饮企业违规添加罂粟壳可谓人证物证俱在,是板上钉钉的事。根据通告,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

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品对人体的伤害是毋庸置疑的,所谓的罂粟壳不是调味品,而是严禁使用的添加剂,自1985年起,罂粟壳就作为特殊药品被管制起来,严禁流入非药用渠道。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中,罂粟壳被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然而,重典之下,却未令行禁止。罂粟壳,作为常见的非法添加物,竟成为食品领域挥之不去的顽疾。根据公开资料,长期以来,我国餐饮行业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已不是新鲜事。一些火店、小吃店为了吸引回头客,在面皮、羊汤、火高汤中添加罂粟粉,还有的在调料和食品中添加罂粟粉。久而久之,“舌尖上的罂粟壳”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甚至是“公开的秘密”。据《广州日报》2014年的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市场中几乎绝迹的“罂粟壳”,在网络上则贩卖火爆,300元一公斤,不包邮。有商家称由于自己的罂粟壳品质过关,吸引了不少的“回头客”。

从此次被通报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看来,违法添加罂粟壳,绝非是孤立事件。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大多是不知名的小店,多是做小吃类生意。这些小门店处于食品产业链的最末端,恰恰是普通消费者经常光顾的门店。单个看来大多只有单一门店,但整体统计却数量惊人。

事实上,已有媒体调查指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小作坊、小门店已成为滋生“食品问题”的主要土壤。如何对这些非规模化的餐饮机构进行有效制约,对监管者而言,可谓当务之急。“强化监管力度”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我们还得继续谈下去。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南方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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