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在龙岩中心城区两家餐饮店发现鲜活河豚鱼114条共约60斤,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河豚鱼进行就地封存,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责令其停止河豚鱼的加工制作,同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图为中心城区某餐馆被查出的河豚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ink">食品安全法》规定,为防止河豚食物中毒事故,我市严禁任何餐饮单位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对于违法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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