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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食药监局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 生熟食不能混放肉食涮熟再吃

2024-06-28 12:5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03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欧阳辉

本报讯 近日,我市遭遇严寒天气,市民外出吃火的频率大增,为保障市民安全食用火,市食药监局昨日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确保市民安全食用火锅。

市食药监局提示,市民应选择规范的经营场所吃火锅,应查看餐厅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有笑脸评定标识、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后厨情况能一目了然的“透明厨房”式餐厅就餐,并查看相关公示信息;根据规定,凡是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予以公示,消费者应注意查看相应的公示信息是否齐全,一旦发现餐厅有违法使用罂粟壳、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的,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就餐时,应注重食品卫生,待煮的生食和熟食不能混放在同一容器内,为避免交叉污染,夹取生食最好使用专用工具,不要与食用筷子混用;涮羊肉牛肉类食品时要煮熟煮透,切勿贪鲜,防止含有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未经高温充分杀灭,导致感染性疾病。

此外,进餐时应科学合理搭配,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选择火锅汤底,注意荤素比例,饱食后不宜食用凉茶、冰果盘、冰淇淋等,汤底也不宜饮用;用餐后,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尽快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在第一时间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十堰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十堰市食药监局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 生熟食不能混放肉食涮熟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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