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民意 受理举报拟60日内办结

2024-06-28 18:4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98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2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就《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举报人称已致人死亡、多人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将被视为重要投诉举报优先受理;食药投诉举报受理后,需60日内办结。辽宁食药监局介绍,我省市民可以通过12331、96151等途径投诉举报。

该办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并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的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

辽宁市民可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也可拨打96151辽宁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或12320卫生计生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中“公共服务”栏目中“投诉举报”可进行网络举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中也设有投诉举报专栏。网络举报统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子匀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沈阳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民意 受理举报拟60日内办结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