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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专项检查农村食品市场

2024-06-28 18:4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97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本报讯(记者杨主格)12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沈阳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起在沈阳市范围内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14499户,覆盖率73.5%,监督抽检食品817个批次,其中已经抽检完成400批次,合格率为98.4%。

据介绍,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在流通环节,市食药监局加强了辖区内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自制加工熟食三类食品保质期的监管,并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摸清全市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在生产环节,市食药监局对小酒坊、豆腐坊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检查,对白酒、糕点、米、面、油等重点产品进行了检查,严格对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加工流程、出厂检验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在餐饮环节,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农村地区餐饮单位排查,重点排查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农村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持证情况,并对小餐饮特别是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

在保健食品环节,市食药监局对进入农村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重点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检,加强了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学校、旅店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管。

此外,为进一步巩固“四打击四规范”的工作成果,市食药监局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制度》、《食品经营主体许可准入管理制度》等12个管理制度。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沈阳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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