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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定出台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办法

2024-06-29 07:5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04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全省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者将面临以下惩戒措施:一是被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增加产品监督抽检批次,对不合格记录的产品定期跟踪检查;二是责令定期报送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或者第三方评价报告;三是依法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将把“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浙江”网等渠道推送给相关政府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联合采取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惩戒措施,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浙江制定出台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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