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南通通州:工业盐当食用盐卖,有顾客买了去腌咸菜

2024-06-29 08:2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75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事,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12月22日上午,通州区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有12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有一名个体户曾购买1300斤桂花牌工业盐当作食用盐销售,曾有被害人买了去腌咸菜。

据了解,为获取更多的利润,通州湾三余镇个体户吴某违反国家食盐专营政策,于2014年7月私自向他人购入13袋共1300斤桂花牌工业盐,准备销售。而后这13袋工业盐全部被南通市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人员查获。经鉴定,该批次盐制品含碘量为零,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据了解,2014年6月,曾有被害人向吴某购买散装盐用于腌咸菜。将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危害他人健康,吴某因此获得法律的严惩,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通州区平潮镇一家熟食店的店主夫妇胡某和汪某,为了提高销量,在制作熟牛肉时,他们往里面添加罂粟粉,在审理中他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12月22日,这对夫妇接受区法院的审判。胡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汪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向这对夫妇销售罂粟粉的两名人员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此外,通州区张芝山镇“福味炸鸡”店将罂粟壳作为料包、金沙街道“达人麻辣烫”店掺入罂粟果制作的香料和底汤等案件涉案人员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获刑。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现代快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南通通州:工业盐当食用盐卖,有顾客买了去腌咸菜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