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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24-06-29 09:0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09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消息,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12月2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药监办〔2016〕170号通知,要求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局,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

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

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食品伙伴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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