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黑龙江:网络订餐应依法取得许可亮证经营

2024-06-29 09:3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77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9日电 网上订餐因其便捷性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欢迎,但因网络订餐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新热点。近日,黑龙江省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从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亮证经营。

12月16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树杰介绍,这个条例规定,网络订餐要取得许可,亮证经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核准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同时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并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因其便捷性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欢迎,保障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成了我们工作重点之一。” 张树杰说。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新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黑龙江:网络订餐应依法取得许可亮证经营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