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556号公告,预告修订“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审查原则”草案,自修订草案发布60日内接受陈述意见或洽询。该措施规定了健康食品查验申请案应随附的文件资料、补充文件、申报和答复等审查原则,保证健康食品查验登记案件的审查品质具有一致性。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台湾食药署)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2024-06-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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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556号公告,预告修订“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审查原则”草案,自修订草案发布60日内接受陈述意见或洽询。该措施规定了健康食品查验申请案应随附的文件资料、补充文件、申报和答复等审查原则,保证健康食品查验登记案件的审查品质具有一致性。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台湾食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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