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法源法律网2016年12月6日消息,台湾地区“食药署”日前表示,目前福岛邻近5县的食品仍禁止输台。台湾地区“食药署”指出,日本规定食品制造厂商需标志“制造所固有记号”,代表制造厂所在地,因“制造所固有记号”(制造所代号)无统一标准,每家制造厂商所设定的代号不同,且不同年度会有所变动,须至食品业者网页查询制造厂实际地点为准。
网络谣言所指的k、a、z、t、f等代码并不代表福岛、群马、千叶、茨城、福冈等地。食药署说明,如对日本食品制造代码有所疑义,消费者购买产品前应检视是否有中文标示。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台湾法源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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