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企业需配专职食安管理人员 食安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2024-06-29 11:2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22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食药总局近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督促大型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以及法定代表人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责任。推动大型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过程信息,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食药总局提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不得上岗。督促大型企业加强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实施生产全过程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

在监督大型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方面,食药总局明确,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及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核评价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产品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自觉接受下游企业、采购商的评价审核。督促大型企业建立生产过程检验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规定,严格成品质量管控。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法制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企业需配专职食安管理人员 食安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