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小餐饮小作坊如何界定?襄阳市食安办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4-06-29 13:5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41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不易管理,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必须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小餐饮服务活动的也必须取得《小餐饮许可证》。

小餐饮、小作坊如何界定,跟一般餐饮服务单位有何区别?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襄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界定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具体要求为:从事传统的、技术含量要求不高、食品风险较小的行业;从业人员7人及以下;生产加工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下;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小餐饮则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少、设施简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小餐饮经营业态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学生托餐点、农村集体聚餐固定点等。

市食安办表示,对意见稿所列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在2016年12月2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53398918@qq.com。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襄阳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小餐饮小作坊如何界定?襄阳市食安办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