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哈尔滨:超市售过期山椒蛋 消费者获赔千元

2024-06-29 14:3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4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过期3个月的食品,超市仍然上架销售,消费者起诉超市要求十倍赔偿,获法院支持。

2015年11月,消费者刘某在哈尔滨市某超市花1.2元,购买了一袋“中天一粒山椒蛋”,付款后发现该产品已过期,该产品包装上标示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6日,保质期180天。

刘某与超市协商要求赔偿,超市均未给解决。2015年12月,刘某将超市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超市依《ink">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庭审中,超市未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与超市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超市有义务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因其提供的产品已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对消费者的损失超市应予赔偿。法院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判决超市赔偿消费者1000元。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哈尔滨:超市售过期山椒蛋 消费者获赔千元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