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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酸奶过期十天仍在售孩子喝了出现不适

2024-06-29 14:4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40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1月10日,家住德城区星河湾小区的赵先生拨打本报2220000热线反映,他在超市购买的酸奶过期了,孩子喝了之后肚子不舒服。

11月6日晚,赵先生在小区附近的超市给孩子买了四瓶娃哈哈酸奶,结果孩子喝完一瓶之后就感觉不舒服。赵先生拿给记者三瓶未开封的酸奶,上面的保质期是2016年2月27日至10月26日,到11月6日已经过期十天。“我儿子才六岁,喝完肚子很难受,看着孩子不舒服心里特别着急。”赵先生说,好在没出什么大问题,现在孩子身体已经恢复正常。

该超市店长对出售了过期产品表示了歉意。“开店两年多来,我们每隔几天都一定会查一下商品日期。这几瓶酸奶过期十天没有查到,的确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晚上我就开会叮嘱所有店员,以后加倍注意。”该店长说,会尽力补偿孩子,并取得了赵先生的谅解。记者在店里随机查看了一些食品,并没有发现过期的情况。店长也表示,此事件仅属于个例,以后会加强管理。

在个人维权方面,德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每次购买商品之后保留消费凭证,以便维权。

在投诉举报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发现购买到过期商品之后,可以拨打投诉热线12331,执法人员会去现场调查。在查证确实有销售过期商品的情况后,根据《ink">食品安全法》对销售过期商品的商家进行处罚。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德州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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