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食用河鲀解禁 须放而能管

2024-06-29 14:4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75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河鲀(俗称“河豚”)有毒令人忌惮,但因其美味却又禁而难绝。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鲀可以有条件“合法化”食用了。有媒体记者走访了一家营业4年的河鲀餐厅发现,“合法”后该餐厅的客流量呈两三倍增长。

一直以来,一些沿海河鲀产地持续为市场供货。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河鲀无毒养殖逐步普及,如此次列入解禁名单的两个品种,即是人工养殖的培育品种;河鲀的无毒加工烹饪技术也逐步成熟,从业人员甚至有了资质认证。正是这两个条件的成熟,使得河鲀食用成为餐饮业的新卖点。此次,多部委下发通知,有条件解禁也是应势之举。

从全面禁止到有限解禁,也是对监管的考验。首先,解禁存在被误读为放开的可能,可能使得野生有毒河鲀流入市场,埋下食客中毒风险。事实上,通知规定的有限解禁对品种、资质、渠道都做了严格限定。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同时对市场在售河鲀加强甄别与清理。

其次,除了末端清理,还应建好河鲀的溯源制度、资质认定查询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责任体系。从法律层面划清销售者、加工者的责任界线,保证食用的安全与利益。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法制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食用河鲀解禁 须放而能管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