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工字第10504605440号令,修正发布“经济部资源再生绿色产品审查认定办法” 第5条条文的附表“资源再生绿色产品认定规格”。
附表 “资源再生绿色产品认定规格”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70
修正总说明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71
修正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72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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