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号公告,制定《包装食用盐品的碘标示规定》,全文共5点,主要包括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的品名、醒语及营养标示规定,未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标示规定及警示语字体要求等内容,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法源法律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2024-06-2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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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号公告,制定《包装食用盐品的碘标示规定》,全文共5点,主要包括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的品名、醒语及营养标示规定,未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标示规定及警示语字体要求等内容,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法源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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