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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正式发布

2024-06-29 15:5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19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日前,《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已经广东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予以发布。

鱼露又称鱼酱油,是广东、福建等地常见的调味品,这种调味品通常以小鱼虾为原料,经腌渍、发酵、熬炼后得到,色泽呈虎扑色,味道鲜咸,入口留香持久。鱼露的制作工序复杂,这也使其在加工过程中极易被细菌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为引导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相应的标准显得至关重要。

《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规定了鱼露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根据标准文本,鱼露是以新鲜海鱼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经自然发酵加工而成的水产调味品。

该标准规定厂房和车间布局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根据鱼露生产工艺需要,可设置原料处理、腌渍、发酵、过滤、调配、杀菌、灌装、包装工序;各生产区域应分为清洁作业区(灌装间)、准清洁作业区(腌渍间、发酵间、过滤间、调配间、杀菌间、包装间)及一般作业区(原料处理间和成品库);发酵场所不得设于厂区低洼处,不得有积水。

为保证鱼露产品的安全性,该标准规定了产品污染风险控制,鼓励采用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对鱼露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如原料、 发酵、杀菌、灌装等)进行控制;生产监控发现异常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各种产品应在符合相关生产操作规程或有关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存放,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过程中或在贮存时被二次污染;用于输送、装载、贮存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与维护应避免对加工过程中或贮存中的产品造成污染。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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