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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出台《包装食用盐品碘标示规定》

2024-06-29 16:0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04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台湾地区食药署消息,11月1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号公告,制定《包装食用盐品碘标示规定》。

台湾食药署表示,基于民众碘摄取不足,为使消费者通过饮食增加碘的摄取,制定包装食用盐品的碘标示规定。

《包装食用盐品碘标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源依据。(第一点)

二、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其品名、醒语及营养标示规定。(第二点)

三、未添加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包装食用盐品醒语标示规定。(第三点)

四、同时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的包装食用盐品标示规定。(第四点)

五、醒语的标示字体规定。(第五点)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食品伙伴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台湾地区出台《包装食用盐品碘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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