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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大米无生产日期 超市被罚5000元

2024-06-29 17:0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19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0月24日,仙游县榜头镇何某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的罚单。其因待售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的“金冠香米”1袋,被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罚款5000元。

9月22日,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榜头镇官舍村何某经营的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货柜上有待售的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的“金冠香米”(净含量:10kg/袋)1袋,何某的行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ink">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经查,何某共从鲤城一批发店购进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的“金冠香米”10袋,进货价和销售价分别为45元/袋和55元/袋,除1袋还放在货柜上待售被执法人员查获外,剩余9袋均已售出,货值金额550元,获利90元,何某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执法人员认为,何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何某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榜头市场监管所遂于查处,责令何某立即改正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莆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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