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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例: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将被追究刑责

2024-06-29 17:1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12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本报讯 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美团”等餐饮网络平台的验证,在线上线下做餐饮生意。近日,这家位于前埔东路的餐饮店被市场监管人员逮个正着。据悉,这是我市执法部门查处的首例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件。这一违法行为已涉嫌《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一张“许可证”或套用旧版本伪造

20日下午,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合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对这家餐饮店进行检查。在店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张旧版《餐饮服务许可证》;随后,在该店二楼老板的休息室床下又找到了一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过执法人员仔细甄别,该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而根据国务院、福建省有关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新规,从今年6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已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批。

也就是说,6月起许可部门不可能再签发旧版本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此,这张《餐饮服务许可证》套用旧版本伪造的可能性极大。

另一张“许可证”二维码涉嫌伪造

在另一张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执法人员又发现,该店的日常监管机构为思明莲前市场监管所,但许可证上标注的日常监管人员施某某和许可证签发人陈某某,均为思明梧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而且,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也涉嫌伪造——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手机版执法系统对该二维码进行了扫描,均无法扫出该餐饮店相关信息。在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系统中也查不到该餐饮店的任何许可证信息。

经现场识别,这两张许可证均系伪造的证件。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当场没收了两张伪造证件。

市场监管部门经初步调查认定,该餐饮店在“美团”、“百度”、“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均有售卖,都是利用上述两张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件通过了餐饮网络平台方的验证,蒙混过关的。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厦门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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