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六安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野生蘑菇不可采食

2024-06-29 17:3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23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菌菇类是市民秋天餐桌上常见的进补食材。秋季以来,特别是雨后,各类蘑菇进入了生长和采摘时期,城区的路边草地里、公园树丛中时不时也可看到长出的蘑菇。10月1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近期,他们经常能接到市民关于野生蘑菇能否食用的咨询,针对这一情况,特意发布温馨提示:野生蘑菇大都有毒,安全性不稳定,且鉴别不易,不可随意采食。

据介绍,近来,其他地方因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报道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我市也有市民咨询关于“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等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野生蘑菇大都有毒,安全性不稳定,且鉴别不易,误食轻者危害身体健康,重者会致人死亡,酿发惨剧。特别是,野生蘑菇大都是自采自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维权索赔难。

因此,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应切勿采摘、购买、食用野生可疑蘑菇。尤其是不要采购、加工和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餐馆、食堂、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各类餐饮单位严禁私自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餐饮食品。一旦误食野生毒蘑菇,出现不适反应,要立即催吐,迅速就医,争分夺秒,抢救生命。

消费者如发现出售、加工野生蘑菇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大别山晨刊)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六安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野生蘑菇不可采食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