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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出口丹麦食品致敏原标示需准确规范

2024-06-30 07:5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99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获悉,10月26日,丹麦兽医与食品管理局发布消息,一批原产德国的樱桃杏仁馅饼因标签未使用丹麦语标示致敏原被召回。我国出口丹麦的食品也需符合丹麦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食品企业要关注致敏原风险,准确规范标示。

据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检验人员介绍,丹麦对食品安全管理非常严格,对标签上致敏原标识也有具体规定且比较关注。近期,丹麦国内因致敏原标示不规范被召回的食品时有发生,如未标示致敏原大豆的里脊,未标识致敏原大豆的牛腩,未标示致敏原坚果的面包,未申报亚硫酸盐的腌萝卜,未标识致敏原乳和大豆的水果精华蛋白粉,未标示致敏原蛋的饼干产品,未申报致敏原鸡蛋的混合沙拉等。

江苏地区出口丹麦的食品种类丰富,有罐头食品、坚果炒货、糖果、粮食制品和食品营养补充剂等。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要加强和丹麦进口商的沟通,对产品配方和工艺进行确认,明确产品致敏原标示要求,并对可能带入的致敏原进行排查,确保标示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障食品国外通关顺利。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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