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北京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出新规 校长和家长等应参与招标

2024-06-30 08:4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51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17年10月18日讯,市教委下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外供餐企业的准入,坚持公开招标原则,公开招标工作小组应吸收部分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招评标,其中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加强对选定外供餐企业招标程序和过程监督。

资质 ▎“优秀”企业才能送

按照要求,为中小学校提供外供餐服务的企业,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同时具有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优秀”的等级资质。

规定 ▎不得配送冷荤凉菜

另外,外供餐企业应按要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建设,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

为了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外供餐企业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

惩罚 ▎无故迟到两次将终止

中小学校从区教委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外供餐企业名单中自行选择本校的外供餐企业。中标外供餐企业的外供餐资格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

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无正当理由出现2次供餐迟到半小时以上等情形,经区教委核实后应停止其向学校供餐并终止供餐服务合同。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北晚新视觉)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北京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出新规 校长和家长等应参与招标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