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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给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4-06-30 09:5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25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物中毒和秋季肠道疾 病的高发期。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 局给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发现发现,可拨打 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原料关

严把原料关。餐饮单位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 进货查验制度。避免超负荷经营。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 不可超负荷供应,餐饮具、炊具、用具需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 毒措施。

加强过程控制。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 环节要规范加工操作,要生熟分开,菜品按规定留样。

禁用违禁食品。不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 安全要求的食品,不购买和加工河豚鱼、毛蚶等违禁食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购 进、储存、使用制度。

严禁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加工操作时要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双手, 并落实“五病调离”制度。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当提前做好培训,严格 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

不要食用生冷食品

选择放心单位就餐。建议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 笑脸餐厅)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科学选择食物。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新奇” 、“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 注意。

合理健康饮食。节假日期间,应节制饮食、低盐低油、荤素搭配、平衡膳食, 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避免暴饮暴食、过量 饮酒、饮食不规律等。

家庭做饭避免交叉污染

购买放心食材。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原料,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并 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购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的食品,留存票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 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避免交叉污染。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冰 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

按需备餐合理储存。尽量吃当餐加工的食品,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 时内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丸、卤肉、炸肉等,无论是室外放置还是冰 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31。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单据、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 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配合好对处理结果的调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齐鲁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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