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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举措”开展好化妆品经营登记工作

2024-06-30 10:4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7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局《关于做好化妆品经营登记工作的通知》(庆食药监〔2017〕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县局“三举措”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化妆品经营登记工作:

一是搞好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经营户底数,做到底数清。责令各乡所及县药品稽查局对本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监管台账,并逐户建立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等日常监管档案。

二是实行登记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凡已开办或新申请开办的化妆品经营店,只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经营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合格,为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都当场发放《化妆品经营登记证》,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加强宣传指导,登记一家规范一家。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指导化妆品从业人员做好台账,把好进货验收关。为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行为规范,及时掌握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检查化妆品专营、批发、药品经营企业兼营化妆品或单体门店是否建立台账等要求,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意识。

目前,我县化妆品经营登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食品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镇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举措”开展好化妆品经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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