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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5 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

2024-06-30 11:0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49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9月20日,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了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包括酒鬼花生、青豌豆、怪味蚕豆等,过氧化值、酸价、霉菌超标是主要原因,爱吃的你快来看看吧!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安徽省合肥市孙老大食品厂生产的酒鬼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7/6/7)过氧化值超标;巢湖市天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青豌豆(生产日期/批号:2017/5/8)、蒜香青豌豆(生产日期/批号:2017/5/8)、番茄青豌豆(生产日期/批号:2017/6/5),酸价超标,另外番茄青豌豆还被检出霉菌超标;合肥琴翔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蚕豆(生产日期/批号:2017/7/20),霉菌超标。

经销商分别来自巢湖市太湖山阳光便利店、安徽富煌四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花园店、安徽富煌四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团结路店、安徽省永良商贸有限公司永良生活超市大众连锁店。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的限量值为0.80 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的限量值为0.50 g/100g。;而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的限量值为3 mg/g。

据了解,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坚果与籽类的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而食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5 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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