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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将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食品安全

2024-06-30 13:2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87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排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购进、贮存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散装食用油;严禁回收火、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严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作原料加工的食用油和食品。

据了解,市食药监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用油的采购及废弃油脂的处置纳入必查内容。同时注重监管和线索核查,着力于追本溯源、一查到底、锁定证据、违法必究,确保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市食药监部门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尤其是火店、水煮鱼店等使用的食用油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将食用油质量安全指标列为抽检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对检验出的问题产品和问题单位依法依规追查到底,并及时公开监督抽检和处罚信息。同时,市食药监部门还将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采购、回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发现购买使用“地沟油”“潲水油”和无明确来源合格证明的“餐饮专用油”加工食品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市食药监局还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经营食用油用量大的火锅、水煮鱼、煎炸类菜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严格监督。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采购关,切实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保存制度,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从无资质的供货商购入食用油;要严把贮存关,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变质,及时处理过期食用油;要严把使用关,按照菜品制作规范使用食用油,严禁过度重复使用,购进和使用食用油做到物料平衡。

在此,市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餐饮从业人员检举行业“潜规则”问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用油和“地沟油”管理工作,举报电话12331。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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