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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食药监局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4-06-30 15:3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28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盛夏时节,骄阳似火,各种致病微生物易繁殖,食物易腐败,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日发布了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浙江食药监局提醒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除此之外,餐饮服务单位还要特别注意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冷菜和熟食必须“一日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天气炎热,该局提醒消费者要正确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熟卤、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食物,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鱼、虾、蟹、螺等肉禽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才能进食。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等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不吃死的虾、螺、甲鱼、蟹等水产品。冰箱内生熟食品的存放要严格分开。

在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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