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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购买使用“地沟油”将追究刑责

2024-06-30 15:3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17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即日起,黑龙江省将严厉打击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犯罪行为。

使用食用油用量大的火、水煮鱼、煎炸类菜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是检查重点。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相关消息。

严打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

据介绍,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排查餐饮服务单位购进、贮存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犯罪行为,省内各地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使用食用油用量大的火、水煮鱼、煎炸类菜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要严把采购关,要从有资质的供货商购入食用油,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逐步实现定点采购预包装食用油和火锅底料。其次要严把贮存关,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变质,及时处理过期食用油。再次要严把使用关,按照菜品制作规范使用食用油,购进和使用食用油做到物料平衡。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回收火锅、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严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作原料加工食品。

“餐饮专用油”将追根溯源

省内各地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情况、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情况等。

同时,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采购、回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控“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单位。

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同时,加强与属地公安等部门协调协作,发现购买使用“地沟油”“潲水油”、无明确来源和合格证明的“餐饮专用油”加工食品的,追根溯源,并将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火锅店等是重点抽检对象

各地要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用油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品种,将群众投诉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

在抽检计划中,将食用油及其质量安全指标列为定期抽检品种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对问题产品和问题单位依法严查重处,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信息和处罚信息。

同时,加大ink">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健康用油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餐饮从业人员检举行业“潜规则”问题,鼓励消费者举报,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华商晨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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