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抚州市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幼儿园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东乡区孝岗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项目
数量 1批
采购预算价 14万元
备 注 包安装调试,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二、询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