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谷雨节气和汛期的临近,福建莆田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就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发出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从速开展海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检查。要求乡镇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海上交通和渔业安全监管,强化区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迅速开展海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检查,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和船东、船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把船舶安全技术关,按要求配齐职务船员,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排查等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渔业船舶要落实编队联组出海、登记签证、值班了望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是加强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工作。要求各乡镇及局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海上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及时通过有效渠道传递灾害性气象信息;加强信息研判和传递,部署防抗恶劣天气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航行、作业要求,督促企业、船东抓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各类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等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水上突发灾害的能力。
三是加强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的安全监管。要求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现有的执法舰艇、vts、ais、卫星终端等设备的综合监管功能,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控和防范;要求各乡镇加大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力度,严查渔船救生设施的有效配备和一键通等手持终端、ais、卫星终端的开机使用,严格渔船进出港签证管理;配合区级执法力量加大巡航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运输和非锚地锚泊等各种违规作业行为,坚决杜绝超载、超员、超高等违章现象,确保渔船的安全适航恒通,加强执法联动,防范和减少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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