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7日报道: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市面发售的包装食品,须按法例列明食用限期,但部分零售点仍有已变坏的食品如发霉馒头、肉色变暗哑的冰鲜鸡,供消费者选购。消费者委员会在全港6区共57间超市及零售店铺的调查却发现,有56款过期或标签有问题的包装冷冻食品,其中一款火腿更已逾期4个月,更怀疑有零售商将一款过期鸡类食品重新包装发售,有鱼目混珠之嫌。消委会已将有关零售店的名称及怀疑有问题食品的资料,转交食物安全中心跟进。该会总干事刘燕卿指出,现行法例对食物标示及质量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促请当局加强巡查,以收阻吓之效。
消委会今年1月到北角、湾仔、佐敦、深水埗、屯门及荃湾6个地区,合共57间零售店调查,发现19间零售店共售卖42款过期冷冻食品、8间零售店共出售14款食品上的食用日期标签有其他问题,包括包装上的食用日期怀疑被删去或擦去、标示的食用日期不全,或没有标示食用日期。
消委会调查时更发现,有商店出售已发霉馒头。另一方面有传媒昨日巡查冻肉超市时,亦发现一只冰鲜走地鸡已经过期6日,仍如常摆放在雪柜售卖,肉质开始变得暗哑,相信已变质。
消委会宣传及小区关系小组副主席梁光汉指出,有过期食品出售的店铺,包括大型连锁超市、连锁冻肉店或杂货店,其中一间店铺货架上存放了逾20件同款过期食品。42款过期食品中,23款已超出包装上标示的“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by)”期限;15款超出“此日期前最佳(bestbefore)”期限;余下4款食品则超逾标明的12个月保质期,但售价却没有特别便宜。此外,17%过期食品已逾期一个月,其中一款在小型冻肉店售卖的火腿更逾期4个月。
至于14款被发现标签有问题的食品中,3款食品在包装上的食用日期有被撕去或擦掉的痕迹;3款的食用日期年份数据不全;8款更没有标示食用日期数据,包括1款食品看似被拆去原有包装后,经重新包装,再摆放在未过期的同款食品堆中出售,消委员会相信该款食品已超过食用日期。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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