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福建省长乐市松下边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渔港帮助到港的渔船转移渔具。
从5月1日12时起,福建开始实施2012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海域禁止拖网、围网、耗刺、陷阱、杂渔网具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为此,福建省要求,所有渔船在休渔开始之前必须停靠入港,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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