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接到市民反映,北京一些食品加工企业用猪血冒充制作假鸭血豆腐。记者调查得知,这些假鸭血除了流入一些批发市场外,甚至还进入了稻香村的店铺,以出厂价6倍的价格销售。(5月14日《新京报》)
毫无疑问,这是又一起制假售假的违法经营事件。而当人们在对当前有毒有害食品防不胜防的心理压力下,更确切地说是在“百毒不侵”的无可奈何中,看到用猪血制作鸭血豆腐的假货,竟然感到了一丝“欣慰”。有网友在评论中说:“这是多么有良心的企业!在鸭血里加猪血,居然都是能吃的,我感动得快哭了!”别说这种心态有多么的阿q,实乃消费者已经到了“建议以后不要发不能吃食品的新闻,还是报什么食品能吃吧”的绝望程度。
如果假货都是把一种能吃的东西变成另一种食品,在当前的食品市场上,确实可以称之为“有良心”的。如果制假售假仅限于用猪血做鸭血、猪皮冻当做驴皮胶、胡萝卜冒充野山参,那么,真是阿弥陀佛了,至少谋财没有害命。
然而,要让这种“阿q”精神不成为文明社会的悖论,其中需要填充的现实逻辑可能不亚于“大夏天冻死一只老绵羊”。在一个崇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退而求次到这种地步,其中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就如同炎炎夏日怎么会冻死一只老绵羊?
相对于“皮革胶囊”“人造猪耳”等来说,能吃到猪血制作的鸭血豆腐,感情丰富一点的人,确实会感动得快哭了。因为,在倒数着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市场环境下,放心食品已寥寥无几。有些食品可能因记者来不及顾及,还在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格”之中。因此,假鸭血豆腐应该属于经过考验的食品,虽然是假货,但都是用可以吃的东西代替的。这样的企业,在当前的食品市场上,几乎可以称作“有良心的企业”了。按照某些不惜“谋财害命”企业的“技术手段”,鸭血豆腐也许可以用苏丹红和皮革明胶合成。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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