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17日报道:(吕晓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河北省馆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并与全县31所学校(含托幼机构)签订了2012年馆陶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该县明确要求各学校食堂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购进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三无”产品进入校园;县教育局要定期督导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学校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时向县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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