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检疫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根据青动卫[2012]18号文件《青海省定点屠宰场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监督所所长为组长、主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检疫监督组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了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抢先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对辖区内正常运转的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调查摸底,对不符合动物检疫防疫条件的屠宰场下发第一份限期停业整改通知书,企业经过10多天的整改以后,仍然不符合条件的屠宰场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让其整改。通过整改,各屠宰场的动物检疫、防疫条件大有改观。 来源:中国肉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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