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种子等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024-05-02 16:41:14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403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9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中披露的消息。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2012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国家林业局2012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三部门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可按规定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据了解,此次核定的农业部2012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涉及水果种子、菌种、菜种、家禽、水产品等80多个类别,以龟鳖类为例,计划明确全年可免税进口10万只种龟及幼体,其中濒危野生龟鳖类不超过6万只。

核定后的国家林业局2012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鱼类、昆虫类、植物类等70多个类别的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水果、干果种子苗等近20个类别可免税进口的种子、种苗及种球。(小凝)

来源:本网论坛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条标题:种子等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条信息网址: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0相关评论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