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7日报道: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以下分别简称北师大、人大、农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01.88亿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81.41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0.47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22.9亿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4.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154.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487.37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科技发展中心6月收到部拨博士点基金预算资金3亿元,但至12月30日才向承担有关课题的高校拨付2.91亿元。
2.201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等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设备购置和教学费用等基本支出2406.74万元。
3.2011年,所属农大未经批准,在“985工程”子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64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其中:所属10所高校未按规定上缴各项收入共58677.74万元;北师大未将5个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所收学费246.63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和按规定上缴。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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