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国渔政将乐县大队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7车次,深入辖区内各鳗鱼养殖场、规模水产养殖场,开展水产养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养殖场的“三项记录”执行情况,药品仓库及养殖过程是否存在或使用禁用药、人用药和原料药以及养殖场技术员是否持资格证上岗等。通过检查,各养殖场能自觉不使用禁用药品或标识不明药品,养殖 “三项记录”能比较真实反映生产过程。
据悉,这已是该县渔业执法机构今年以来第三次全面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是该县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强化养殖用药监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执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水产养殖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海渔执〔2012〕56号)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肖剑平)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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