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是合江县大力发展的特色农产品,由于成熟期集中,上市时间短,合江县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30日在城区合江果蔬批发市场(合江镇桥凼村)、之溪路(光大法律服务所——水务公司宿舍段)、小桥子街(网吧街)、马街北院子(马街幼儿园对面)、兴教街(劳动局——明珠大酒店段)设置临时荔枝交易市场,方便广大果农和商贩的交易。
同时,采取四大措施规范荔枝产品在城区市场的交易秩序。一是在荔枝市场临时设置期间涉及的街道实行机动车限时通行。二是进入临时荔枝交易市场的销售者和购买者必须服从管理,自觉进入指定场所交易,不得乱摆乱放,不得场外交易,不得流动经营,不得随地乱扔。三是要求入市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准强买强卖,不准短斤少两。四是对在市场管理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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