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博
前不久,《新快报》报道,杨女士去茶馆打牌后遗落5000元现金被服务员归还。杨女士丈夫到茶馆领回现金时给服务员200元酬谢。回家后,杨女士觉得不应该给酬金,夫妻俩到茶馆当着茶馆人员的面起了争执,最后当事人退回了200元。杨女士认为服务员这种行为不对,打电话给报社希望曝光。
有网友认为,酬谢拾金不昧者可以鼓励人们奉献爱心,进一步营造民众拾金不昧的道德氛围,但是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有偿的拾金不昧,正是道德水平倒退的表现。“是否应该酬谢拾金不昧者”引发的激烈争论,虽然不能统一人们的认识,但它至少表明,人们普遍关注社会的道德问题,道德在争论中接受着人们的审视。
难道真的是现在的人们文明或道德修养不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许多人担心自己一味的拒绝酬金会招来周遭民众的异样眼光,反而会被人视为矫情或者爱出风头。这种从众心理制约人们行动的现象不止体现在是否应该酬谢拾金不昧者的问题上,其实在见死不救的问题上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不能简单地对他们进行道德指责。
从众心理的产生只能表明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人们甚至将善举看作是种“出格”的小众行为,也说明现在酬谢拾金不昧者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而现在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道德价值观互相碰撞。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化地批评“收取酬谢”就是一种倒退。
雷锋式人物的纯粹利他主义固然值得赞美,但是要求人人都以纯粹的利他主义为人生坐标,也是不现实的。有人不一定是为了酬金,没有酬金也能主动归还失物,还有一些人可能就需要用物质来鼓励一下。让人们道德高尚,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学校进行道德教育,父母言传身教,这些都是传统的方式。“酬谢拾金不昧者”可以看做是社会转型期推进道德建设的鼓励措施,假如它同样能够让人有一种良好的行为,就是一个积极的好办法。
人们之所以对爱心“有价”之类的做法聚讼纷纭,就在于许多人囿于传统的认识,即道德就应该是纯粹的,如果与功利性的东西有了关系,那么就不叫道德了。这也正是孔子所谓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道理。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评价一件事情,要看结果,应该“论行不论心”,只要产生了好的社会效果就可以肯定是一件好事情。因此,我们应该对酬谢拾金不昧者的做法给予掌声。因为,要想让社会风尚更好,让社会道德水平更高,有时真的该给“爱心”定个价格。
来源:甘肃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