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为进一步增强绿色食品检查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认证审核工作质量,按照国家中心的统一要求,我省组织了已经注册的百名检查员签订了认证审核责任书,《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检查员是认证审核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秉持敬业精神。恪守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反对弄虚作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拒绝接受企业酬劳;树立认真严谨、深入扎实的作风,从严从紧把关,力戒敷衍塞责;强化事业心和使命感,努力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认证审核。认真细致地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备、真实、有效;规范深入地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关键控制点符合管理要求;如实记录和报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核结论客观公正准确。
三、积极配合检测。强化环境和产品检测的法律意识、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有关检测机构正常开展工作;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产品抽样送样工作,确保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维护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尊重检测结果。
四、做好服务工作。注重工作效率,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认证审核各个环节的工作;指导申请人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为申请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五、维护申请人权益。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妥善保管认证档案,不泄露申请人商业秘密;公开工作规则和审核进程,自觉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
六、强化责任追究。检查员违反上述责任条款,相关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对其诫勉谈话,或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检查员签订《责任书》后,省绿办、国家中心分别盖章,三方各留存一份。我省检查员《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今后,新的检查员注册必须先行签订《责任书》才能注册。
来源: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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