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25日查获河豚2.5斤后,福建厦门市鹭江工商所前日又在开禾路占道市场查到4.7斤河豚。工商执法人员再次提醒:河豚有毒,千万不要贩卖和购买。
前日上午,鹭江工商所驻营平市场执法人员像往常一样对市场进行巡查,经过开禾路市场一鱼贩摊点时,一个放养梭子蟹的冒着气泡的塑料盆看上去没有什么异样。突然,出现一阵水花,几条熟悉的条纹吸引了执法人员的目光,河豚!执法人员用手一捞,果然,7条河豚现出原形,在地上活蹦乱跳。经过称重,7条河豚重4.7斤,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收缴,作销毁处理。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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