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县建设的意见》,把草畜产业摆上了突出的位置,从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大力发展牛产业。《意见》提出,对当年新增的基础母畜养殖专业村,基础母畜户均3头以上,总量达到300头、500头、1000头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凡新建高标准养殖小区,通过验收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养殖场),奖励6万元,存栏肉牛5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养殖场),奖励15万元。当年新购适龄能繁母牛3头以上的,每头协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4000元,贴息3年;新增肉牛20头以上的,每头协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3000元,贴息2年。2012年力争新建3个养牛专业村、2个养牛专业合作社、5个奶肉牛养殖场,全县牛饲养量达16.6万余头,其中基础母牛达6.5万头,出栏量达5.6万头。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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