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午在超市买的盒装牛奶,喝了就拉肚子,看看保质期也没过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了这样一则投诉,投诉内容引起了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警觉。针对超市食品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绍兴市消保委近日专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在当地多家超市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冷冻、冷藏温度不达标;自制食品生产日期标示不明;临期食品未提示。
冷冻柜温度不达标
商务部出台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明确规定:“冷藏库(柜)温度为零下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零下18℃。”低温能抑制细菌繁殖、减少营养流失,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如果食品储藏环境不达标,可能缩短其保质期,情况严重的甚至可能在保质期内变质。
8月1日,绍兴市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对市区千客隆超市、欧尚超市等10家大型超市中贮存冷冻及冷藏食品的设备进行了温度检测,检测结果不容乐观。多家超市的冷冻、冷藏温度没有达到上述标准,其中三江超市的冷冻食品储存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本来应当在零下18℃储存的冷冻食品堆放在冷冻柜,测试温度只有零下11℃,最上面的一些食品袋内居然有小水珠,里面的食品已经发软。
同时,部分超市冷冻及冷藏设备老化严重,有的已经使用了10多年,无法达到规定的温度。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规定,超市速冻食品的储存除了温度必须达标外,放在敞口冰柜的食品必须在“食品整理线”(冰柜口下方约5厘米处)之下。因为敞口冰柜上下温差较大,如果食品超过食品整理线,冷冻温度便很难达到冷冻食品的存放要求,甚至有可能导致食品变质。此次调查发现,冷冻柜敞口的5家超市的食品都装得较满,存在“食品整理线”形同虚设的现象。
自制食品未标生产日期
食品标签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按照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必须在其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明必要的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配料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此次调查发现,仍有部分超市未标自制食品的日期。例如欧尚超市的一款自制裱花蛋糕没有食品生产日期的信息,维权志愿者询问销售员,对方也只表示是新上的货,至于是哪天生产的,不得而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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