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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储存不当导致饮料变味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2024-05-03 01:03:58 来源: 作者/编辑:小编 浏览次数:613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周志敏)3块9的乳酸菌饮料有异味,消费者获得商家10倍赔偿。今(17)日,天彭工商所调解了一起因在高温天气下,储存不当导致饮料变味的消费纠纷。

今日,彭州市天彭镇新民西街的龙先生到彭州工商局天彭工商所投诉称,他于前(15)日带小孩在彭州市某百货超市花3.90元购买了1袋乳酸菌饮料,在引用时,发现有异味。龙先生立即让孩子停止了饮用。

随后,龙先生找到超市方,要求送小孩到医院检查,并索要10倍的赔偿。对此,超市方虽然承认了饮料确实有异味,但只愿意按照1倍的价格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龙先生遂将此事投诉至天彭工商所。

接此投诉后,天彭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后确认,该饮料有异味属实,但饮料有质检合格报告,且包装完好无损。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8月8日,保质期为30天,并未过期。但饮料包装上显示,储存方法为常温保存。调查人员认为,近段时间持续高温,超市方对货品的摆放,超出了饮料“常温保存”的条件,所以产生异味是储存不当所致。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超市方按原价3.9元退还货款。另外,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以消费者10倍赔偿,即39元。天彭工商所同时责令超市方,对该批饮料重新检查,对变质饮料作下柜处理,并改善储存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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